只拿钱,不用干活,却也不见得让人心安。杭州上城区法院最近判了一起离奇的案件:浙江杭州一家事业单位的员工李某称他“被吃空饷”,要求单位给他安排工作。

  李某,1960年出生,今年7月,他向上城区法院起诉自己所在的单位。

  李某在起诉书中称:他原本应该从事的是单位系统开发、维护、培训、交流等具体工作,但调入后不久,单位就不给他安排具体工作内容,导致他长期处于和单位日常工作脱离状态,在编上班却无事可做,他“被吃空饷”了。

  一年前,单位向他发送聘用合同时,给出了前一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意见。李某请求单位重新考核,此后他被告知,经过复核,他的考核已经被改为“基本合格”。

  之后,李某和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但李某表示,在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仍处于无工作状态,他多次以面谈、书面等形式要求安排工作,但单位置之不理。这促使他产生了疑虑,认为单位故意不给他安排具体工作,这样就能把他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以便解聘。

  李某在庭上表示,单位为除他之外的员工都配置单位信息门户及登陆用户账号、密码及相应软件操作权限、文印室门禁卡,他却没有。

  因此,李某认为,这种行为,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和制度,剥夺他的劳动权利,而且造成人力资源的长期浪费。所以,他要求法院判处单位立即履行聘用合同,给他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并且给他员工的平等工作条件。

  李某所在单位派出的辩护人坚称,单位给李某派了工作,平时的工作布置,都是通过口头或会议布置给他的;应李某的要求,在2008年和2013年曾两次书面下达工作布置。而李某老是推诿,不愿意接受派给的工作。

  对2013年的工作布置,李某和单位的说法也不一样。李某说,这次工作布置是因为他提起了人事仲裁,工作内容也不是他工作职责,而是调研任务,也没给他提供便利条件,纯粹是为了应付仲裁。单位则认为,李某根本就是在推诿责任。

  据了解,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已向杭州中院提起上诉。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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