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青(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根据上述规定,”首先您要到法院确认亲子关系,以确认孩子是否是你的亲生儿子。 其次,在亲子关系确定的情况下,可否要求赔偿还需要取决于对方是否有隐瞒、有欺骗,你是否知情等事实。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1992年4月2日〔1991〕民他字第63号),你可以要求女方和孩子的生父支付你抚养费,同时要求离婚时多分财产。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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