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覃琳)在城镇改造和城市小区建设过程中要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的用途,民办幼儿园用于集中接送幼儿的车辆应喷上统一标志……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管理、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建设  要建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

 

  “感觉现在的小孩上幼儿园比考大学还难。”近日,市民黄女士向记者抱怨说,自家的宝贝今年准备上幼儿园了,但是刚刚乔迁新居的她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她的新家附近没有幼儿园,而且她对离家最近的幼儿园的办学水平不太了解。如今,孩子的入园问题让她感到很头痛。

 

  为了解决这一许多市民的“心病”,《意见》规定,南宁市的规划、建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在城镇规划中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的布局和位置,在城镇改造和城市小区建设过程中,要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

 

  同时,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的民办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规划,利用各种资源合理安排;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小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的用途。

 

  卫生  要定期检查民办幼儿园安全卫生

 

  孩子在幼儿园吃什么?吃的东西是否安全、健康?这一直是家长十分关注的问题。为了能够让家长们放心,《意见》特别要求,卫生部门要负责对民办幼儿园在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和日常卫生保健业务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与指导,负责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指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要负责民办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民办幼儿园做好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此外,市政府还要求,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安全、卫生等问题的定期督导和检查,做到谁审批谁负责,出现事故要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当地政府。

 

  校车  取缔集中接送幼儿的非客运车辆

 

  如今,在上下班高峰期,繁忙的道路上经常能见到各式各样民办幼儿园接送车辆的身影。尽管幼儿园提供的此项服务让不少家长省去了接送孩子的麻烦,但不时见诸报端和网络的校车出事故的消息却让家长们没法安心享受这项服务。

 

  对此,市政府作出相关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用于集中接送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严厉查处并坚决取缔集中接送幼儿的拖拉机、货车、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民办幼儿园用于集中接送幼儿的车辆应喷上统一标志。

 

  同时,民办幼儿园每年应该将集中接送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的基本情况(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及时报送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定期审查驾驶人安全驾驶情况,并督促用车单位的接送车辆按时参加年检;对存在隐患的车辆或驾驶人,应责令其整改,整改后应达到相应标准或要求后才能够承担集中接送幼儿的任务。

 

  资质  未经注册登记不能够开办幼儿园

 

  《意见》还明确了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并规范申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据悉,在城市市区和县城举办的民办幼儿园注册资金(人民币)每所不得少于15万元,在农村乡镇举办的民办幼儿园注册资金(人民币)每所不得少于10万元,且要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未经注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幼儿园(班)。擅自开办幼儿园(班)的,由县(区)教育部门、开发区管委会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办园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园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举办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非法办学者负责妥善安置。

 

  收费  依办学成本生源家长承受能力制定

 

  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怎么制定出来的?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会用在哪些方面?……对于不少家长来说,他们最为关注的则是幼儿园的收费问题。

 

  对此,市政府要求,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规定,根据办学成本、生源和家长的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

 

  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并按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立教育收费公示牌(公示栏或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批准机关及文号、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编辑:邝海铃    作者: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相关文章
栏目导航
本类热门
本类推荐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9 © 青岛经济网 qingdaojingji.com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13282号-2
联系电话:13678842616  客服QQ:1811753352 电子邮箱:1811753352@qq.com 
青岛经济网青岛经济网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