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万赔偿款拖五年 2009年7月11日晚,王某无证驾驶其所有的无牌二轮摩托车与张某相撞,致张某受伤,车辆部分损坏。事后经交警的鉴定,王某作为无牌摩托车的驾驶人和所有人应对这次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0年2月2日,经胶州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张某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56260.7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可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没有履行,张某便申请对其强制执行。 儿子不还父亲也赖账 2010年1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两人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于被执行人王某没有履行能力,由王某的父亲王某某作为案件的担保人,承担债务,履行法律义务。原本以为这下可以放心了,谁知道王某某在履行了3000元后也消失不见。执行法官多方调查,但都没有找到父子俩的线索,无奈只能暂时中止本次执行程序。 四年之后,张某意外发现了王某和王某某的线索,便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随后执行法官根据线索通过司法查控系统发现王某某的账户上有1万多元的存款,于是将钱划扣并将其拘传至法院。见钱被划了,王某某十分配合到执行局,并再次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某先缴纳2000元,余款16000元于2015年2月18日前付清。 两次带着钢 来还账 岂料在缴纳2000元后,王某和王某某又似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了,经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再次发现了王某某的下落,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王某某一听,这下害怕了,于是在春节前先将1.5万元交到法院。让法官意外的是,王某某拿来了一个编织袋,打开一看,里面竟然全都是1元硬币。 “你这些钱哪来的?”王某某不作答,只说这些是欠款。执行法官十分无奈,同申请人及另外四名法官一起清点了近3个小时才清点完,之后直接交给了申请人。 更让法官没有想到的是,时隔几天后,王某某又带着一堆1角、5角的硬币到执行局,偿还剩余的1000元。这次法官又清点了两三个小时才清点完毕,之后案件彻底执结。(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王婷 通讯员 郝李丽)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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