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日召开的长春市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暨“三满意”机关表彰大会上,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软办,要认真实施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积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各类涉软案件,尤其要注意查处软环境问题背后的腐败案件,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曝光的曝光,绝不姑息迁就。长春市市长崔杰主持会议。 抓好对擅自设立 收费项目监督检查 高广滨指出,软环境建设,不能简单地就整治抓整治,而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如何更好地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的问题。加强软环境建设,站位一定要高,视野一定要宽,切实把整治突出问题与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氛围统筹起来考虑。 要下大力气解决软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提高行政效能,加快两级政务大厅建设,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办事,着力推进办事公开;重点围绕减轻企业负担,抓好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强行收费等行为的监督检查,还要下大力气解决好教育、医疗、社保、拆迁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严肃处理有诺不践 和违法承诺 要切实提升服务的层次和水平,重点是要结合“三满意”机关创建,进一步拓展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的内容、载体和方法,重中之重是要落实好领导包保重大项目、千名处长联系企业等制度,开展好“大排查、大走访、大接访”等活动,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服务和扶持力度,帮助他们解决信贷融资、升级改造、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要大力营造参与和支持软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认真抓好宣传教育,着力打造诚信长春,集中开展对各级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兑现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有诺不践和违法承诺等行为,深入推进平安长春建设,严厉打击干扰企业生产、项目建设和群众生活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让广大群众称心、安心,使投资者放心、舒心。 把新闻媒体的评价 作为考评重要依据 高广滨要求,抓软环境建设必须落实责任,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软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重点任务逐个研究、逐个细化、逐个推动,对重要问题直接调度,对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也要各负其责。要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机制,重点是继续深入开展好“万人评议机关”活动,进一步扩大基层、企业、群众的参与度和代表性,真正让更多的服务对象来评价我们的工作;要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把新闻媒体的评价作为考评的一个重要依据;要注重评价结果运用。 ●相关新闻 长春市通报2010年十大“涉软”案件 12日,中共长春市纪检委和长春市监察局联合通报了“2010年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十大典型案件”。 去年以来,长春市共查处涉软案件7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现将其中典型的十起案件通报如下: 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局长冯兆生滥用职权、受贿案; 2.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规划局原局长蒋学林利用职务之便非法骗取土地补偿款案; 3.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经贸办原主任李绍春勒索企业案; 4.长春市二道区农业局肉管办副主任张衡乱罚款案; 5.长春市绿园区招商局原副局长张德生收受企业和业户贿赂案; 6.榆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码所只收费不服务案; 7.农安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原局长庄连春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案; 8.德惠市水产局原局长、党支部书记高峰玩忽职守案; 9.九台市房地产管理处乱收费案; 10.长春市双阳区执法局云山执法大队大队长齐鑫钢工作失职案。 通报指出,上述单位和人员,为了小团体和个人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审批、违规收费、违规罚款、收受企业贿赂,损害了经济发展软环境,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及全体公务人员,都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涉软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凡主动查办涉软案件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给予表彰;对涉软案件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要追究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总之,对干扰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案件,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万人评议机关:参评部门平均满意度96.8% 为摸清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现状和群众的满意程度,长春市纪委监察局去年年末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万人评议机关”调查活动。 据了解,本次调查活动为期一个月,于2010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开展,长春市纪委监察局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围绕服务态度、依法行政、办事公开、工作效率、企业负担、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七个方面,对82个市直机关和直属局级事业单位、100个政府部门重点处室和窗口单位、9个公共服务行业单位,开展本次调查活动。 调查结果显示,全市参评部门平均满意度为96.8%,比2009年提高了4.16个百分点;参评处室平均满意度为98.01%,比2009年提高了2.56个百分点。在全省群众评议县(市、区)经济发展软环境中,长春市平均满意度为91.74%,比2009年提高2.49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满意度高0.21个百分点,按平均满意度排名,长春市在全省9个市(州)中位居第三,与2009年相比上升5位。 双阳区、德惠市、宽城区、朝阳区、绿园区、南关区6个县(市)区满意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实现了2010年年初确定的长春市在全省群众评议软环境中升级进位的目标。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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