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贷款:费用如牛毛

  监管剑指乱收费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青岛银监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银监会会同发改委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不规范经营的治理活动,经过检查和银行自查发现不合理收费均予以清退,而且制定了新的收费标准。他说,“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不敢说完全杜绝,但已经比较少了”。

  事实上,长时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多次出台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发展中小微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目的无疑就是希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

  2011年,银监会向各商业银行下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出台10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优先审核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事项的申请;以“差异化考核”激励商业银行为小企业服务;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等,其中特别提到允许银行将其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为零售贷款,这意味着银行投放的这类贷款将在风险权重考核方面得到“松绑”。

  据了解,去年青岛银监局的专项工作要求,除银行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贷款定价应符合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为了响应政策,各个银行纷纷成立中小企业信贷机构,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也层出不穷。

  “看不见”的成本

  一方面是发展中的中小微企业对资金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却是银行对贷款风险的重重担忧。尽管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问题一直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而且行业内的行动不止,但实际上,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成本仍然居高不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未有缓解。

  张老板的公司专门从事机械制造加工,在生意场上浮沉的多年间,他已经习惯了从银行贷款的重重“关卡”。“申请个一百万元的贷款可能比大企业申请上亿元贷款还要复杂,要提交的材料还要多。”据了解,银行要求企业提供借款人个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公司证件,完税证明、验资报告、财务状况说明等诸多证明或报告。

  在他看来,繁琐的材料、报告还不是最头疼的问题,高昂的贷款成本才是难以承受之重。张老板口中所说的贷款成本不仅仅是目前6%的年贷款利息和各银行上浮的水平,还有各种附加费用,“这些额外的费用叠加甚至赶上了贷款利息”。

  据了解,目前银行在放贷时多按照基准利率上浮30%-50%的标准执行,这样计算下来,贷款利率已经轻松突破8%。然而,8%还只是一个基数,只构成了金字塔的塔基。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接受银行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交纳抵押物价值2.5‰的手续费;购买指定的理财产品、办理银行信用卡;在贷款有了抵押担保以外,额外要求客户将存款存入保证金账户来增加贷款额度,“贷款100万的话,贷款户先存50万,银行才会贷给你100万,实际借贷资金只有50万,这意味着利率又翻倍了”。

  一圈下来,这些摆不上台面的收费项目让贷款成本增加10%都算是少的。张老板的切身体会代表了很多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的境遇。

  必须的付出?

  众所周知,“小额贷款难、抵押缺、成本高、融资渠道单一、信息不对称”是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五大瓶颈。中小微企业想要从银行贷到款,除了交纳利息之外,还要承担其他或明或暗的各种收费名目。

  目前企业的银行融资成本主要来自两大方面:首先是银行贷款利息,其次是第三方收费,这其中可以细分为政府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和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政府行政部门的费用主要包括抵押登记费、公证费和工商查询费,而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则以抵押物评估费、担保费、审计费等为主。

  如果贷款企业的资产抵押估值偏低,达不到银行贷款的条件,还要向担保公司寻求帮助。这种融资方式的成本更高,付出的代价更大。

  对于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的企业需要向担保机构支付担保费用,收费标准通常为评估额的1%~3%。按照担保费率2%来计算,如果贷款100万元,相应就要承担2万元的担保费。另一项比较重要的费用是抵押物评估费,由评估中介机构根据抵押品评估价值分档次按比例向小微企业收取,评估值越高,费率越低,收费标准通常为抵押物评估金额的0.1%~0.25%,有些担保机构甚至会直接扣除20%的贷款作为保证金。

  有业内人士分析道,银行向中小微企业放出一笔贷款,要承受的风险是很大的。而且目前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并不是很好,未来的发展存在很多不确定性。银行考虑到以低利率给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并不能覆盖其中的风险。

  因此,让贷款户购买贷款保险成为银行降低贷款风险的一大法宝。贷款银行一般都要求抵押人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及贷款信用保险,并明确贷款银行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同时还设置了诸多要求,例如要求保险期不得短于贷款期限;投保金额不得低于借款的全部本息额;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银行保管;在借款合同执行期间,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贷款银行有权代为投保,保费由抵押人承担。

  “变通”出来的费用

  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16家上市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共计达到322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约730亿元。与放缓的净利润增速相比,中间业务收入的强劲增长无疑成为银行中报的最大亮点,中间业务收入也成为衡量银行业绩的重要指标。

  前面是监管部门不得乱收费的规定,后面有业绩考核的压力,处在夹缝之中的银行自然想出了变通之法。从开始的“财务顾问费”,在引起监管部门注意之后,该项收费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一项新的费用“项目投融资顾问费”。2011年末,银监会针对收费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为了躲避监管,“信贷资金托管费”又应运而生。

  与以往不同,这次的“信托资金托管费”可是有些来头的。2010年初,银监会颁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这“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对银行贷款业务进行了规范。其中规定:贷款发放后,不可以由客户自行提取,客户需要提供交易合同、发票收据等,经过银行的审批,直接对上游企业转款。

  借此机会,很多银行将这项职责变成了一项收费的中间服务,向客户收取信贷资金托管费。这就是银行收费的潜在规律,如果某项收费被明令禁止,那么借着另一个名号,收费项目还是能够重生。

  放开供给是治本之道

  虽然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和收费都比较高,但因为其不确定性很大,偿还能力堪忧,所以银行并不愿意放贷给他们。而面对银行苛刻的条件,很多中小微企业还是愿意逆来顺受。与高利贷成本相比,他们宁愿接受各种变相收费和服务费。有业内人士估算,中小微企业从银行贷款,一大半的利益都被银行吸走了,这些违规的收费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不利于企业积累资金、持续发展。

  有业内人士分析,目前银行乱收费等根源在于压抑的金融环境。市场准入管制极大限制了资金需求客户自由选择投融资渠道的空间,造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服务存在权责不对称性,质次高价的服务充斥市场,而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们只能默默接受;当前的利汇率管制定价也抑制了金融市场的自主定价权,继而导致贷款管制利率,难以有效覆盖其风险敞口,倒逼商业银行倾向于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各种名实不符的服务收费,变相弥补贷款利率与风险资产敞口间的缺口,从而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

  “要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乱收费问题,需要深化金融改革,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降低行业准入,开放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依靠改善供给来解决问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给银行乱收费开出了这样的治本药方。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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